2011年8月25日 星期四

[心血來潮又一發]酷耶我的部落格竟然存在超過一年!!

會突然沒來由地打了這篇文章不是沒有原因的。

就在昨天,我偷偷摸摸的(?)翻了自己以前的舊文章來看。

要說很有趣嗎?其實更充斥的更自我的嘴砲以及雜亂的個人風格(說我亂無章法就OK了~笑),不過儘管最近的文章有「稍微」工整一些,藏哏的數目也急遽的下降。老實說看到以前藏了那麼多哏,在會意過來後,我還是會跟著笑上幾聲XD

其實說起來這個部落格數量最多的還是算日記吧,畢竟日記算是什麼題材都可以塞進去,不怕會爆掉。即使你要參雜很奇怪的技客比喻,或著很辛酸害羞的心情故事(本部落格應該沒有),日記體裁都還算可以接受。

碰到了「朋友的朋友」,在昨晚的公車上。也因為他是「朋友的朋友」,所以我們的關係自然是建立在共同的朋友身上。其實他們兩個關係,說來話長,只能說「曾經是男女朋友」。這下大概知道我的跟他的關係實在是有些「特別」吧。

不過我們也只是聊聊天而已,因為也大約三個多月沒有見面了,而據他的印象(當然不是我的,我說過我記憶力超貧弱),上次的見面也只不過是「驚鴻一瞥」而已,所以認真算起來,可能有半年多沒有聯繫了。

記錄這個其實也沒啥有趣的,單純就是為了「怕忘記」這種爛理由。儘管這種事件就算淡忘也不會有啥好損失的。

再來自我剖析一下。我身平最大的優點與缺點,就是「會忘記」。

怎麼說呢?先來講缺點好了,因為這很明顯,大家都看的出來。

事情容易忘,做些事情就要花更多的心力,老實說有時也會感到麻煩,交代的事情、代辦的事情,沒有記下來,很快就會「當作沒這回事了」。更扯的就是,走在路上有人和你打招呼,卻不認識對方時的那種感覺。明明可能就是小學同學而已,怎麼全都忘了。再度相處時的模式也要慢慢找回來,或著只能把他當作全新認識的新朋友來相處。這種感覺還滿糟糕的。有種無力混雜在裏頭。

但為何同時也是優點?因為很好相處啊!(-///-)

你就算曾經對我做出很恐怖的事情(喔不開玩笑的啦!),也不用一兩周,只要你沒提起,和我相處絕對和以往一樣。不忌恨、不記仇。不過正面的也一樣啦,做過什麼好事也會忘記就是。

不過這倒不是失憶症之類的,因為我還有「些微的印象」可以依靠,靠著人的特質、氣息,我還是會找到一個與人應對的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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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打越奇怪,趕快結束吧......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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